北京秀域健康美容機構的一位美容師建議消費者:“盡量不要選擇像去斑、美白等這種功能型化妝品,這類產品當中都會含有不同成份的激素,使用的時候效果很好,一旦停止使用,皮膚會變得不如沒使用之前好。”她還提示,消費者可以用最簡單的一種方法測試自己使用的化妝品好壞。“找一個小鐵勺把化妝品倒一些在勺子里,然后用打火機在勺子下面進行烘烤,如果最后勺子上只剩一層油,無色無味,那這款產品沒問題,反之則肯定有某種元素是超標的。
另外一個品牌使用,畢竟每個品牌的產品所含各種成份的量都有所不同,人的皮膚每個階段也會有所變化,一直使用同一個品牌并非就真的適合你某個階段的皮膚。化妝品也不一定越貴越好,需要根據自己的皮膚特質有針對性地選擇。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許多化妝品即使成分含量上沒有超標,但各種添加劑,包括防腐劑和一些常見的重金屬汞、鉛等,長期使用都可能會對皮膚造成‘內傷’,增加潛在風險。”
據了解,我國因為化妝品行業法律法規的滯后,對于行業的監管一直備受詬病存有盲區,被專業人士指為總是在“治亂之間”徘徊不清。化妝品行業不斷曝出的產品成分超標等質量問題,體現出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漏洞。
白海珍律師還指出,這些現象都在提醒我們廣大消費者不要一味地相信國外知名品牌,不要輕信一些網上代購產品。另外律師還提示,如果消費者發生了因使用有毒有害化妝品受傷害的事件時一定要保留購買產品的發票等證據,及時到醫療機構治療,保留當時治療前后的照片或錄像證據,保存治療時各種費用票據,以便于后期向生產廠家或銷售企業索取賠償。
就此,北京市致知律師事務所白海珍律師認為,現在市場上頻繁出現國內及國外知名化妝品“有毒”事件,究其原因很多,但關于化妝品法律的滯后和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應為主要原因。1990年和1991年衛生部雖然分別出臺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但面臨紛繁復雜的化妝品事件來說,仍不能發揮它良好的社會功效。監管不力現象就更為突出,由于我國制定的化妝品合格標準相對于國外市場級別較低,很多國外知名品牌就趁機將一些未達到國際標準的不合格產品銷售到我國,嚴重地損害了我國消費者的利益。在監管中,相關職權部門只重視初期審批階段的嚴格審查,卻忽略企業許可證取得后的生產監督,一些無良知的企業在隨后的生產中隨意地添加有害物質,罔顧消費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