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浙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存在快遞塑料包裝污染嚴重、不可降解塑料袋短期內替代產品供需存在缺口、執法部門監管不嚴、公眾環保意識不夠強等問題。”浙江省發改委一級巡視員徐幸在發布會上表示。
浙江9部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辦法》,提出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全省塑料垃圾實現“ 零填埋”。到2022年底,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普遍推行科學適用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10月12日從浙江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獲悉,到2022年底,浙江全省郵政快遞網點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到2023年底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膠帶。
此外,根據《實施辦法》浙江將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到2020年底,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縣城以上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3年底,全省縣城以上建成區餐飲外賣領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覆蓋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的餐飲外賣領域。
《實施辦法》要求,電商、外賣等平臺企業要加強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并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鼓勵采用“積分、商業券、折扣”等措施激勵消費者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選擇綠色替代產品。同時,建立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以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推動企業通過設備租賃、融資租賃等方式,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勵企業采用股權合作、共同注資等方式,建設可循環包裝跨平臺運營體系;鼓勵企業使用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建立可循環物流配送器具回收體系。
在制度保障方面,《實施辦法》提出,推行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工作,建立完善快遞業綠色包裝標準體系,推動快遞企業使用環保包裝,提升快遞包裝回收水平,促進包裝減量和可循環利用;建立健全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企業綠色管理和評價標準。資金上,將優先支持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爭取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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